什么是儿童性侵犯?
儿童性侵犯的定义是成年人或比孩子年长的人利用儿童来满足自己的性欲。此外,如果性侵者为父亲、祖父、叔伯、兄弟等近亲,对孩童做出违反法律与伦理道德的性行为,皆称为乱伦。

儿童性侵犯不应该和成年人与孩子之间表达疼爱,又或者一同嬉戏時出现肢体接触混为一谈。有责任感的成年人会限制他们与孩子的身体接触、尊重孩子,同时与孩子保持一个温暖、健康及和睦的关系。
根据2017年的国会数据,向警方报案的1,535宗强暴案件中,超过80%受害者为儿童(18岁以下)。大多数性侵者是孩子认识的人,如父亲、继父、祖父及其他亲属、补习老师和邻居。
性侵犯与性别无关,这事可能发生在任何一名孩童身上。一名被性侵犯的孩子会觉得他们的生活与其他的孩子们不同,并有可能经历以下的情绪:
- 性侵者
- 给他人制造麻烦
- 失去与自己亲近的成年人
- 离开住家
- 与他人不同
- 对性侵者生气
- 对于其他成年人无法保护他们而感到愤怒
- 生气自己(认为是自己导致事件的发生)
- 觉得自己不对劲
- 觉得需要独自面对问题
- 无法向他人揭露自己被性侵一事
- 曾经拥有的东西被夺走
- 失去一部分的自我
- 被迫「早熟」
- 遭到信任的人背叛
- 无法阻止性侵事件的发生
- 认为是自己「允许」该事件的发生
- 保守这个「秘密」
- 他们被迫经历性侵
- 他们对性侵过程出现生理反应
- 他们依然疼爱性侵者
- 他们的情绪频密变化
儿童性侵的迹象及症状
若受害儿童不向你直接透露其遭遇,你要辨识她/他是否被性侵犯是非常困难的。然而,分辨儿童是否已经遭遇性侵是有迹可循的,若你怀疑该名孩童遭受性侵,请留意她/他是否有以下明显或隐蔽的迹象及症状:
- 私处或肛门变红或痕痒
- 私处或肛门疼痛或受伤
- 小便时疼痛
- 阴道或阳茎流出分泌物
- 腹部疼痛
- 染上性病
- 怀孕
- 依赖性强或吮手指
- 孤立自己
- 不符年龄的尿床
- 逃学或在学校表现差
- 离家出走
- 滥用毒品及酗酒
- 试图自杀
- 自慰过度、诱惑人的行为或不符年龄的性知识及行为
- 头痛或肚子痛
- 胸部疼痛或疲累
- 失眠
- 莫名哭泣、不合理的恐惧或歇斯底里
- 食欲不振
- 无法集中精神
- 自卑
性侵犯的类型
儿童性侵犯可通过不同形式发生,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的类型:- 非礼孩童,例如:抚摸孩童的私处或下体、强逼孩童抚摸自身或侵犯者的私处或下体以获得性满足感
- 与孩童进行性交或肛交,或企图进行性行为
- 与孩童进行口交或企图进行口交
- 强迫孩童卖淫,拍摄色情照片或影片
- 向孩童展示儿童色情刊物
- 向孩童裸露下体
- (直接或网上)和孩童沟通时,使用具有性暗示或露骨色情的内容,或鼓励孩童也使用同样的方式沟通
- 邀请孩童进行性行为
- 孩童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性行为
- 让孩童摆出带有性暗示的姿势,并进行拍摄
儿童性诱导 (Child Grooming)
性诱导是指成年人带有性意图与一名孩童建立情感联系 (emotional connection),企图获得孩童或其家庭成员的信任,以便可以暗地里性侵该名孩童。
性诱导可以在现实中或网络上发生。事实上,这名成年人首先获得孩童或孩童的家庭成员的信任,以降低其被怀疑意图不轨的风险。例如:自愿在金钱方面资助这个家庭、帮忙看顾孩童、为该名孩童提供物质或金钱上的礼物以换取性接触,然后开始向孩童展示色情刊物等。在网络上,性诱导者企图与受害者交友或假装为其朋友,从而建立信任关系。有时候,性诱导者会设立假户口,或伪装成他人与受害者聊天,接着邀请受害者出来与他见面。
随着《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Sexual Offences Against Children Act 2017) 的通过,儿童性诱导正式被列为一项刑罪(参考「马来西亚的法律」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