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帮助

如果你知晓有孩童遭受性侵犯,以下是寻求协助及向相关单位举报的方式。

如何帮助被性侵的儿童?

当你协助被性侵的儿童时,请留意以下事项并向相关单位举报:

  • 保持冷静和自信。
  • 相信孩子,并让她知道
  • 相信她。孩子一般上不会撒谎说自己被性侵犯。
  • 聆听但不要施压以获得资讯。
  • 抱持耐心,用孩子可以理解的语言和她交谈。
  • 允许孩子表达感受。
  • 不要亲自与侵犯者理论。
  • 保护孩子免受进一步侵犯。
  • 尽快将孩子带往任何政府医院寻求医护治疗。
  • 前往社会福利局或警局报案。
  • 让孩子恢复她的日常生活。
  • 继续支持和给予肯定。

举报儿童性侵案件

 

向警方寻求协助

根据《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 (Sexual Offences Against Children Act 2017),任何人若获知有儿童遭受到性侵犯,必须前往警局报案,否则将面临惩罚。

警方的角色是进行调查及收集任何可以起诉涉嫌的证据。

  1. 成年人必须陪同孩童前往警局报案。无论案件在哪里发生,你都可以在任何警局报警。该名成年人可以是孩童的母亲、父亲、监护人、任何可信任的成年人(亲戚或老师)或福利部官员。
  2. 警方报告里所需的资料包括:
    • 何时发生?(事件发生的日期和时间)
    • 在哪里发生?(事件发生的地点)
    • 什么事件?如何发生?(事件发生的细节、事件发生多少次?)
    • 谁?(涉嫌者的描述或身份)
    • 结果?(事件发生后对受害者有什么影响? 瘀青、受伤等。)
  3. 当天值班的警官会纪录你所举报的案件,并将案件转介给性罪案、妇女和儿童调查单位 (D11) 的查案官 (Investigating Officer, IO) 做进一步的调查,包括录取报案人的口供及携带孩童到政府医院的紧急部。
  4. 在查案官在场之下,孩童将在政府医院的紧急部的「一站式危机处理中心」(One Stop Crisis Centre, OSCC) 进行检查。查案官将根据警方报告作出进一步调查。
  5. 在调查进行过程重,涉嫌者将被扣留。
  6. 查案官随后将调查报告提交州检察署,由后者决定是否起诉涉嫌者。如果证据确凿,涉嫌者将被控上法庭,否则涉嫌者将被释放。
  7. 对于无法用言语解释的儿童,查案官将安排该名儿童前往儿童访谈中心 (Child Interview Centre, CIC)。这间中心提供一个儿童友好空间,好让儿童受害者可以在调查期间讲述事发的经过。

携带孩童到政府中央医院

  1. 你可以携带孩童到任何一间政府医院的紧急部 (Emergency Department) 的登记柜台。
  2. 在孩童就诊前,你可以在医院里的警方柜台事先备案。
  3. 该名孩童会被带到「一站式危机处理中心」(One Stop Crisis Centre, OSCC) 的私人房间进行检查。如果孩童身上有淤青或伤口,院方将给予初步治疗。
  4. 儿童保护小组 (Suspect Child and Neglect Team, SCAN)* 将检验孩童。从检验、抽血及收集样本都会在「一站式危机处理中心」完成。所收集的样本将会移交给警方进行调查。在「一站式危机中心」检验完毕后,那名孩童将会送往儿科或妇产科病房。
  5. 随后,检验报告将会送到病房,并由相关医生跟进。该名医生会将孩童转介给医疗社工和儿童精神科医生进行辅导。该名孩童也会被转介给社会福利部。住院期间,孩童将获得医疗护理及辅导服务。孩童若状态良好将被允许出院,这时,福利官有责任确保该名孩童回到一个安全的家(尤其那些曾经和性侵者一起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受害者)。

*每间政府医院都设有负责儿童性侵犯的儿童保护小组 (Suspect Child and Neglect Team, SCAN)。这小组成员包括儿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医务社工、精神科医生及「一站式危机处理中心」的医生和护士。

向社会福利部举报

你可以向社会福利部举报儿童性侵犯案件。社会福利部的儿童保护官员 (Pegawai Pelindung Kanak-Kanak) 将确保孩童的安全和福利。

  1. 社会福利部在接获举报后,儿童保护官员将带孩童到政府医院的紧急部的「一站式危机中心」就诊,以确认孩童是否被性侵犯。儿童保护官员或孩童的监护人需要先报警。
  2. 接着,该名孩童可入院就诊。孩童出院后,儿童保护官员在持有庭令下,可以对该名遭性侵犯的孩童进行家访以确保孩子无恙。如果该名孩童与家长同住,福利官在有必要时,可给予孩子和其家长适当的辅导。

如何防止儿童性侵犯的发生?

 
保护孩子

当你把孩子交给别人看管时,请留意你把孩子留在哪里及交给了谁。侵犯者通常是家庭成员以及认识的人士,较少为陌生人。儿童只会被陌生人性侵犯的说法是一个迷思。其实,任何有机会接触孩子的人都有可能侵犯他们。数据显示,在已举报的儿童性侵犯案件中,有90%的受害儿童是认识侵犯者的。因此,教导孩子辨认性侵犯行为及把被性侵犯事件告诉一名可以信任的大人,例如家长或教师,是非常重要的。

教导孩子有关身体安全

要教导孩子去爱护和尊重自己的身体,建立对身体隐私的概念,以及和他人或成年人接触时的安全距离。教导孩子如何分辨好与不好的触摸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可以通过自身的感觉及聆听自己的声音来判断对错。提醒孩子们:这是我的身体。我的身体是特别及重要的。我需要爱护和保护它。

你可以教导孩子,内裤所遮盖的地方叫做私密处。私密处是完全属于孩子的,他人在没有经过孩子的允许下是不可以被触摸的。向孩子说明,只有在卫生和医疗需要下,私密处才可以被适当的人触摸,如医生。

使用身体部位的适当词汇

多使用正确词汇如阴茎、阴道、胸部,并减少使用如「pok-pok」(阴道)和「ku-ku」(阴茎)。正确地使用身体部位的名称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有人触摸孩子的私处,他们可以准确地告诉你事情的经过。

教导孩子聆听内心的声音(直觉)

孩子可以学习相信自己对他人和触摸的感受。他们内心有一股声音(直觉),在事情不对劲时,会本能地告诉他们。当孩子被某种触摸感觉到困惑或不舒服时,那是他们内心的声音(直觉)正告诉他们:「那是个不好的触摸。」教导你的孩子相信他们内心的声音。

教导孩子说「不」

提醒孩子他们拥有身体自主权。如果有人以让他们不舒服的方式触摸,孩子必须说「不」。即使触摸孩子的是他们爱护、信任和尊重的人,例如父亲、兄弟、祖父、叔伯或其他长辈。当他们对于某个触摸不舒服时,鼓励他们向可信任的长辈或可帮助他们的朋友倾诉。

没有秘密的家庭

教导你的孩子分辨好和不好的秘密。侵犯者通常会告诉孩子「这是我和你之间的秘密」。说出秘密会让孩子感到内疚,因而使到他们不把被侵犯的事说出来。告诉孩子说出来是对的,他不需要保守会让他感到害怕或不舒服的坏秘密。

常见问题

 

问:谁可以投报儿童性侵犯事件?
答:任何知情或怀疑该名儿童被性侵犯的人士可以向警方报案。

问:儿童性侵犯案件投报者可否被起诉诽谤?
答:任何儿童性侵犯案件的投报者受到《2001年儿童法令》(Child Act 2001) 的保护,免遭起诉诽谤。

问:如果一名儿童揭露很久之前遭受性侵犯,我们可否报案?
答:你仍然可以针对过去或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件报案。警方会开档调查以收集证据。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警方将进一步采取行动。

问:举报任何儿童性侵犯案件是否强制性的?
答: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任何认为有儿童遭受性侵犯的人士有义务通知社会福利局或前往警局报案。根据《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Sexual Offences Against Children Act 2017),如果未就儿童性侵犯案件向警方提供资讯的人士可面临最高5千令吉的罚款。

问:儿童性侵犯案件投报者是否可以撤回警察报告?
答:向警方报案后,警方将开档调查,并将调查文件 (Investigation Paper, IP) 交给副检察官 (Deputy Public Prosecutor, DPP), 由DPP决定是否起诉侵犯者。如果投报者欲撤回报告,他们必须通知警方与副检察官。即便投报者撤回报告,副检察官依然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起诉。

问:一名父亲向其孩子展示色情内容是违法的吗?
答:是的,根据《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对儿童进行非肢体性侵犯是一种罪行。

问:医院的哪个部门可治疗疑似儿童性侵犯的受害者?
答:任何疑似儿童性侵犯的受害者将在政府医院的紧急部 (Emergency Department) 接受治疗。紧急部内设有「一站式危机处理中心」 (One Stop Crisis Centre, OSCC) ,每天开放24小时,专处理家庭暴力、性侵、儿童性侵犯和疏忽案件。

问:《2001年儿童法令》是否涵盖马来西亚公民与非公民的儿童?
答:是的,此法令涵盖所有居住在马来西亚的儿童。

问:在没有射精的情况下将阴茎插入阴道是否算是强暴?
答:阴茎插入阴道足以构成强暴罪行。

问:什么是性诱导 (grooming)?
答:性诱导是指成年人带有性意图去接近另一人,并试图通过其行动企图获得孩童、孩童的朋友或家庭成员的信任。性诱导可以在网络上或线下(offline)发生。事实上,性诱导可以在住家、住宅区、学校等地方发生。在网络上,性诱导者企图与受害者交友或假装为其朋友,以建立信任关系。

问:为什么孩子不会在遭受性侵犯后立刻告诉家长?
答:孩子没有第一时间向家长透露被性侵犯的原因有很多。孩子通常会觉得困惑,且无法区别被性侵或被爱。性侵者会说服孩子保守秘密,即使孩子向他人透露,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们。有时候,性侵者是家长认识及信任的人。

问:为什么一名儿童会性侵另一名儿童?
答:这个情况并不是单一的元素形成的,甚至牵涉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在某些情况下,性侵其他儿童的孩童可能曾经被性侵犯或接触性行为又或者与性相关的资讯。这可能导致年幼的他们对性产生如此强烈的好奇心,甚至于侵犯他人的性行为。

问:儿童之间发生性侵犯是否被视为刑事罪?
答:根据法律,若是10岁或以下的孩童犯下罪行都无需负起法律责任。若年龄介于10岁至12岁之间的儿童犯下罪行时思想成熟,并了解其行为的后果,那该名孩童需负起法律责任。有时候,年幼的孩童对性感到好奇并想要探索,因此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触摸另一名孩童的身体部位。因此,教导孩子有关良好和不良的触摸、学会尊重及设定个人界限 (personal boundaries) 是非常重要的。

问:家长发现孩子观看色情影片该怎么办?
答:家长需要了解孩子观看色情影片的理由,如他们是否出于好奇、同伴影响、色情成瘾等。如果孩子继续观看,家长将他们送去接受辅导是很重要的。

请点击「书籍」「海报和册子」,以及「视频」以获取更多资讯。

回到「儿童性侵犯」主页。